“未成年”不是“护身符”!两名不良少年屡次犯案被送入专门学校矫治教育
2024-10-25 10:18:13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马志军 | 作者: | 点击量:9597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彭孟强)10月23日、天易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、青山桥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现行盗窃案,送教未成年人两名,有效肃清了辖区治安风气。

10月3日,天易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:其停放在某门店前的车内财物被盗。接警后,该所民警立即开展相关调查取证工作,后成功锁定作案嫌疑人孙某、范某某、刘某某(男,16岁,常德市人)。10月22日,民警在常德市将孙某、范某某、刘某某三人抓获。经讯问,三人如实陈述了9月29日凌晨,伙同他人(未到案)窜至湘潭县易俗河镇某门店前坪,采用拉车门的方式,盗走唐某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。
10月23日,刘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,孙某、范某某因未满16岁给予行政拘留不执行处罚。经查。孙某、范某某多次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,但因未满16岁给予行政拘留不执行的处罚。其监护人表示无力管教。希望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专门教育。10月23日,天易派出所将两人送至邵阳市工读学校,实施为期六个月的教育矫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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